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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当《京话日报》那些热心认捐、劝捐的读者看到这些报道,他们的怒火会有多高。他们已经不肯像梁济说的“还是好好的对付”。激于义愤,他们纷纷投书报馆,提出了种种激烈的方法:
 
有人说,满街卖的小唱本儿,是一个“祸根”,是讲报处的“仇敌”,他抱怨说,全世界都没有中国这样的出版自由,希望工巡局能够查禁这些唱本儿;
 
还有人认为“北京的茶馆、烟馆、酒铺,是造谣言的总机关”,主张“可以由各局,传谕茶馆烟馆酒铺掌柜,以后有喝茶的吸烟的喝酒的,最好按着钟点办,再不然就硬来,解完了渴,过完了瘾,赶紧劝他走,如有不遵的,准其掌柜报局”;
 
不断有人主张由政府出面对捐款者和不捐者加以甄别,实行奖惩。有的说,要分出三等徽章,依据捐款金额分发捐款者;有人嫌徽章不够显眼:“把大大的国民二字,印在长方纸上,作为标记,左边注明年月,右边注明报捐数目,共分六等,纸张大小颜色等等不同”,发给捐款者。马上有人反对这个提议,认为对“穷朋友”不公平,应当“印一个标记,无论贫富多寡,一律粘贴”,甚至“上捐时候,问明住址,大家另凑公议,按照妙峰山刷报子似的,锣鼓喧闹,硬给他贴在门上。”他们说,这样一来,“认过捐的,大众都以为体面,不认捐的,自然就以为难看了,知道难看,就得掏腰包”。
 
报纸正面的提倡言论中,也有让今天的读者觉得有些匪夷所思的说法。如《京话日报》某篇演说曾提出一个口号叫“一两银子捐国民,岂不强如中举人”,演说者的意思是“认了捐,再领张收条回来,交给你们,各人拿回家去存着,就算捐了一个国民了,以后见着王爷、侯爷、大小官员,都自称国民,就不称小的了”,据报道,这篇演说的效果很好,“伙计们,也个个都愿出钱,捐一个国民在脑袋上顶着,免得见了官再称小的。”(《辛天知演说》)
 
前文提及的二三品旗员,公众拿他们没有办法。但是北京城的商铺,却被看作应该力劝的对象。尤其是那些在之前的“反对华工禁约抵制美货”运动中,敢于售卖美货的三家商铺,在许多人的轮番劝说之下,不仅自己捐钱,还各出资四十块银元,捐赠“国民捐传单”。
 
当捐款活动在大栅栏商业区举行时,“有捐五十元的,有捐四十元的”,可是到了“张永聚”,铺子只写了五元,这一下子,“可就把大家引坏了”,后面的商铺也跟着只认五元、十元。这次连《京话日报》的访员和编者都愤怒了,在报道中批评这家店“倒不如不捐”,认为这种没有国家思想的店铺“非叫他们拆让不可”,如果要求少拆一尺,就要“罚银一百两”。他们希望官府能这样做,好让民众“痛快痛快”,可是,这种“派捐”显然有违国民捐“捐款自愿,决不勒派”的初衷,也不能让社会民众真正了解“爱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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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早

杨早

645篇文章 20天前更新

文化学者,作品《野史记》,正编《话题》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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