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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品 | 《未来的法院》

在撩了这么多新书之后,我想来细品一些值得的书。

(一)2042年,法的世界会更好吗?

(二)作者你是不是在抄《哈利波特》?

《未来的法院》这小说基本上就是国产伦理剧的模式,情节少得很,全靠对话撑

唐庚从来没听说过法官助理还有“法律助理”和“事实助理”的分别,他当然对这个好奇呀。NPC们就跟他解释,法院是怎么从审批制到助理制的?“以前办案子的时候,主审人做具体的审判工作,然后就与合议庭进行合议,写出判决书,但不能宣判。还要报告给庭长或院长来审批,只有庭长、院长批准了,判决才算最后形成,才能宣判。实际上,庭长、院长要是不同意合议庭的意见,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合议庭,甚至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左右判决结果。这种模式当初受到了很多批评,大家都说,庭长、院长又不是审判组织,凭什么干涉合议庭的权利呀,要是合议庭的意见有问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上审判委员会嘛。于是,进行了改革,想要实行一种叫‘审判长负责制’的制度。在法官中选出一批审判长来,让他们参加合议庭亲自审理案件,最后就由他们来签发判决书。这种制度后来真的实施了,可效果并不好。除了产生一批审判长外,其他方面没有什么变化。案件最后还是要由庭长、院长来审批。”

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庭长、院长不肯放权吗?

剧本中间插进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养父子卖房案,估计是为了不要一直让NPC讲道理,太水了略过)审批制和审判长制搞不成,NPC们给出的理由如下:

(1)从来审判权都是应该“上移”的。审判权一定要上移,要集中在法院少数几个最有权势的人手里,这样的司法运作起来才最顺畅。审判长负责制是把审判权往下移,是违反司法规律的。虽然诉讼庭里面规定合议庭负责审理法案件,但是审判长负责制的初衷是想按照法律规定,把审判权还给合议庭,但是你得睁开眼睛看看,合议庭里都是些什么人呀,那都是法院里的“兵”,让这些人有完全的审判权,就是把审判权放在了最底层,那真成了纸上谈兵了。这就是当时实行的“大众司法”:法官的人数很多,又普遍能力有限。任由这样的一线法官来自由判案,那是非常危险的。

(2)审判权上移的合理性还来自贪腐问题。一个院长和一个普通法官,能够托关系找到这个普通法官的人,肯定比能找到这个院长的人多,对不对?不仅是能够求情的人多,能够施加压力的人也多,总之就是能够施加不当影响的人多。所以院长抵御不当影响的能力肯定比普通法官强。就算这两人的道德水准一样,普通法官办100件案子,可能会有10件歪判;院长只会有一两件歪判。

(3)审判权上移还有一个好处:法官的荣誉感增强了。审判权上移,法官的人数就会减少,每个个体的荣誉感就会上升,这也有助于司法公正。以前法官多得不得了,根本就显不出每个法官的作用,即使发出一点不同的声音,也会被淹没在大海里。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效率太低,当时我国的法官办案能力有限,一个人办不了那么多案子,只好增加数量,延长审限,再搞审批制,以杜绝弊端。但效率确实太低,以前有句话“和国民党打官司得钱多,和共产党打官司得寿命长”。人家美国的大法官能力有多强,权威多高,少数几个人就能够高效地处理大量案件。

(4)最合理、合法的制度是让合议庭独立办案,但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必须是能力高、有权威的人物。这就是现在助理制的来源,让院长、庭长亲自办案子,把别的法官分为法律助理和事实助理,协助他们。咱们上诉法院是新组建的法院,人少,法官水平又高,所以助理也少。唐庚听得若有所悟:“其实还是那些人,就是换了一种组合方式,效果就大为提高。原先是低级别的法官审案,高级别的法官审批;现在是高级别的法官审案,低级别的法官协助。

“这样的组织方式还会产生一个效果,就是从政治上控制法官变困难了,法官人数多,抵御政治干扰的能力就小,人数少,每个人的权威就大,抵御政治干扰的能力就大了。美国法官好像也知道这道理,我记得当初罗斯福实行新政的时候,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总是和他作对,他就威胁要增加最高法院法官的人数,从9个好像增加到15个吧。结果最高法院一下子就妥协了。”“再说了,院领导必须亲自办案子,就得有法律的真才实学,那些只会讲大道理的大政客就没法往法院里塞了。”他还意犹未尽哪,人李春雪要接孩子了(NPC好敬业),唐庚只好跟着大家一起下班。一出门,猛回头,弄堂不见了,也没有一上诉,还是在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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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早

杨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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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者,作品《野史记》,正编《话题》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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