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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与南通的老太们,再到佛山小悦悦,回首望去,这个社会的伦理底线滑落了多少?有人在微博上问我:“这样的事情,以前有过吗?”我回答:“不扶人,敲诈,哪个朝代都有。很少读到的,是政府居然不坚持正向教化。”

    假如在古代,假如我是一个饱受儒家伦理熏陶的地方官。我接到了一桩案件,老太说她被司机撞了,司机说他只是见义勇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机撞了人,但司机扶起了老太,送到了医院,却众目睽睽,铁证如山。我会当司机说的话都是真的,用自己的俸禄赔偿老太,而表彰这个司机的所为——即使真的是他撞的,他已经承担了善后的责任,政府的表彰,宽恕了司机之前的罪过,却表扬了他之后的负责。饶恕一人之罪,却成全了世道人心。

    而现在的实情,是以“莫须有”入罪,认为不犯过而助人,“有悖常情”。上位者如此理路,怎怪得在下者硬起心肠凡事莫问?心态阴暗的想法:陈贤妹出手救助小悦悦,除去她葆有救助同类的本能,还因为她讹无可讹。这样想,已是入了恶鬼道,但现实有时会更残忍。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说,断案如遇经济纠纷不易辨别,“宁屈富者”,因为富者承受损失能力更强,如遇颜面争端,“宁屈穷者”,因为富人不要脸,作恶更甚,必须树立“富者仁”的榜样。这同样是明清官场的“潜规则”,隐含着教化为先的儒家伦理精神。现在是早没有了。

    现在仅存的县衙,如平遥,二堂会看见大匾曰“天理国法人情”,西方的陪审团、判例法,无非也是强调“人情”。“人民的声音是上帝的声音”,是大英帝国法庭的常用语。很可惜,几年以来,我们看见的判决,总是有悖人情,让人见老人幼儿,倒卧路旁而不敢言动。根据这些事实,要说我们的社会进步了,现代了,实在有些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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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早

杨早

645篇文章 20天前更新

文化学者,作品《野史记》,正编《话题》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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