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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媳妇:

 

  你好!

 

  在你即将与我的儿子组成新家庭的前夕,为了今后若干年家庭的安定团结,希望我们能够就相关一些问题交换一下意见。

 

  一、经济问题。

 

  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首先来谈一谈这个问题。

 

  1、我儿子名校毕业,现在看来就算换工作,也基本不用担心经济问题;他现在年收入10万以上,我想,按照北京现在的生活水平,在不负担贷款及房租的情况下,你们两个人生活应该是够了。这个打算是基于你不工作的基础上的,如果你有你喜欢的工作,我为你高兴;如果你有收入好的工作,我更为你骄傲,你们的生活品质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如果你没有工作,我也没有任何意见,男人养家是天经地义,你只管玩得开心就好,作为婆婆我非常支持。

 

  2、作为我们老人,在今后的日子里也不会向你们伸手的,我们辛苦大半辈子,挣得足够我们的开销了,在这一点上,不劳你们费心,希望你们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建设你们的小家庭,建设得越来越好。

 

  3、我和他爸养了他20多年,不求回报,也不用你们给什么生活费什么的,但是我们将不会就你们的生活再提供经济支持,希望你们能够自力更生,愉快生活。

 

4、你的家庭养育了你,你应该满怀感激之情;你的家庭没有养育我的儿子,所以请你们不要希望他对于你的家庭有所回馈,如果他基于对你的爱情和对你家人的敬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也理解并且非常支持。但是我和他爸爸将不会有任何经济上的帮助,这一点请你谅解;当然,如果你的娘家实力比我们还雄厚的话,我们也不会对你的娘家要求任何经济上的帮助的,我们说到做到。

 

  5、我们的资产和有价证券将会有律师陪伴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进行遗嘱的制订,我们会把遗产放在儿子和孙子的名下,当儿子不在世,而孙辈未满20岁时,这部分资金将由专人托管,并有律师监督,你将不会有机会接触到我们的资产。当然,你对于我们的房屋是有居住权的,希望你对于我们的决定表示支持,毕竟我儿子今后后挣得全是你们二人的,我们也绝不会惦记。

 

  二 、房子问题。

 

  1、你们居住的房子我们会提供,保证商品房,四环以内,130平米以上,社区成熟;房子的购买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尽量以你们的意见为主,但是房产证上将不会有你的名字,所以也请你尽量不要在里面接待你的远方的客人;装修及家电给你们20万的预算,希望你们心疼我们,尽量节约,以发票价格实报实销;装修的时候我会尽量控制自己,不发表任何意见,因为我十分理解媳妇对于婆婆提出装修意见时的反感情绪,而且我也同意。

 

  2、你们居住的房子我们将保留一套钥匙,主要是为了你们没带钥匙后或有突发事件(如漏水,跑电)的准备,我以人格向你发誓,再没有经你们同意的情况下,决不会擅自进入你们居住的房子,而且我们也不会不打招呼就去拜访你们。

 

  3、我们居住的房子你们手里也会有一套钥匙,功能同上。随时欢迎你们来,午夜或凌晨能免则免,保姆总在家,也不怕活没人干。

 

  4、以后你们买了自己的房子,我们将会视情况提供一定额度的祝贺表示心意,除此之外我们将不会指手画脚发表任何意见。

 

三、日常相处关系问题。

 

  1、儿子是我亲生的,是我血脉的延续,我不可能爱你超过爱他,请你谨记这一点;但你同时也是这世界上除了我老伴和儿子最亲的人,因此当你和外人有任何的冲突时(不管是你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事还是来自于我家的亲朋好友)我将坚定地站在你这一边。

 

  2、请你要理解,儿子再怎么不好,他在我眼里始终是那个躺在摇篮里的可爱宝宝,是那个满脸泥水的顽皮小男孩,而你在我眼里一出现就是个成熟懂事的大姑娘,因此我总会觉得儿子是容易被原谅的。这一点十分不好意思,但我想当你做了母亲就会理解,因此我会尽量在你们有争执的时候偏向你(儿子是亲生的不会记仇)但请你尽量少对我讲那小子的不是,好吗?

 

  3 、儿子是我生的,我会在你们结婚前尽量客观地把我眼中的她尤其是缺点部分和你交流一下。但另一方面,丈夫是你挑的,你们结婚以后他的思想教育工作就与我无关了,请你自行进行后期改造,我不会帮忙也不会阻挠的。

 

  4、对于你,毕竟不是我亲生女儿,我会首先做到尊重,希望能进一步喜欢。你如果有一些什么我看不惯或不喜欢的,如果不关我事,我会闭嘴;如果关我事,我会尽量委婉的与你交换意见,希望我们能得到共识。

 

  5、对于我,希望你尊重,如果能喜爱就更好,我如果有一些什么你看不惯或不喜欢的,如果不关你事,请你会闭嘴;如果关你事,请你不要再第三人面前表达,在我们独处的时候请直接坦白对我讲,我们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四、日常生活问题。

 

  我们毕竟不是一家人,没有共同生活的经历,因此总会有磕碰,希望我们能共同遵守以下原则:

 

  1、我家有保姆,因此你来我家时不用干活,不过如果你愿意在开饭时摆摆筷子我会非常开心的。

 

  2、你家有没有保姆我不管,但是当我们去你家的时候我是不会帮忙干活的,你要是嫌麻烦,我请你们出去吃饭倒是没问题。

 

  3、在我的家里,请你遵守我的生活习惯和卫生标准。

 

  4、在你的家里,我会尊重你们的生活习惯(年轻人要是喜欢乱七八糟,我就当看不见好了),不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5、在其他的场合,希望你在合理范围内尽量让着我,如果我做了讨厌的事或不合时宜的事你也可以直说。

 

  6、每年春节、中秋、五一、十一四个大节请你们做如下安排:如果前夜在我家,正日子请去你娘家,如果前夜在你娘家,过节当日请来我家,循环往返,公平安排。

 

五、孩子问题。

 

  1、以后有了孩子,你做月子我不想管,主要是产妇情绪不稳容易拌嘴,伤了和气就不太好了,我会给你雇一个月嫂,雇一个保姆,人请你事先选好,我来付钱。我每隔一天会去一次帮忙采购,如果对我买的东西及品牌有异议的话,请你列出单子,我会照买。如果你的母亲愿意来照顾你的话,保姆月嫂我照雇,另外负担你母亲的费用。

 

  2、我支持母乳喂养,我支持孩子每天洗澡,我支持年轻点要……但是一切以你的意愿为重。不过建议你以医生的意见为重。

 

  3、孩子的教育问题我觉得是最易引起矛盾的。在我承认最终决定权在你们的手上的前提下,希望我们充分讨论,请教专家,尊重科学,以安全为前提,以培养一个正直的人为目的,健康成长。

 

六、两家相处问题。

 

  这真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我实在不想多谈,但根据我以前的惨痛经历,还是先说的好;总的意见就是,多玩乐、少共事、经济互相不往来、关系互相不借用。如果两家旗鼓相当,以期多多玩乐倒是好伴;如果条件相差太远,最好两家少来往(我不是嫌贫爱富,要是你娘家十分显赫,我们其实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综上所述,亲爱的媳妇,希望我们能共同遵守,相信我们能快乐相处,其乐融融。

 

  最后祝你们小家和美,好好过日子。

 

你未来的:婆婆 。

 

这封信看到很久了,转来转去。而且有“北京婆婆”和“上海婆婆”两个版本(广州深圳的婆婆要加油哈),内容一样,无非是提供的房子分别为“四环以内,130平米以下”和“内环以内,90平米以下”。因此目测这更像一个创作文本,而非真实信件。不过这封信很有意思,是观察社会观念很好的材料,特别是很多人点赞,说明它收集并展示了社会的某些主流意见。

说说我由此想到的几点:

1)婚姻是一种社会制度,这不假。每次有什么明星或名人的婚姻事件,就有人说相信/不相信爱情,我都觉得他们真蠢/装纯。在婚姻制度里,爱情不是一个必要条件,当然它是比较好的借口与润滑剂,让双方可以在磨合初期心甘情愿地让渡一些权利与空间,以达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模式。正是因为爱情有这种好处,它在文艺复兴兴起、中世纪结束之后,在门第、财产、家庭责任已经无法成为足够的婚姻理由的前提下,被资产阶级抬到了意识形态的高度,借由小说、诗歌、电影等宣传手段,塑造了“拜爱情教”,并将爱情与婚姻作了有效的捆绑。中国八十年代流行过一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是对爱情意识形态的一种反抗,不过大家并没有真信,真信的是另外一句话“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其实在资产阶级掌握话语权之前,没有爱情的婚姻无所谓,没有财产和利益交换的婚姻才是不道德的,否则为什么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为父母是CEO,他们为家族的利益负责,而媒妁是中介,她们掌握更多的双方信息,好的媒妁能让婚姻形成恰当的利益互补——由此,可以明白这封信为什么是“婆婆写给儿媳妇”,而不能是“岳母写给女婿”(二者在传统中不构成财产关系),更不能是“未婚夫写给未婚妻”,那就会将爱情的弥合与润滑作用消除殆尽。

2)男女之间,约会date是一种弱关系,到了“确定关系”,即西方所谓relationship,就算一种比较强的关系,同居可能又是一道坎,到了结婚,是不折不扣的强关系,因为这种关系被纳入了法律保护范围。现在同性恋要突破的,就是这最后一道关。法律不可能强迫人与人之间爱或恨,但可以保护你的人身与财产不被随便侵犯,这就是为什么婚姻是一种社会制度,因为它提供非婚关系无法提供的保护——上面这封信,是婆婆在法律规定(如婚后财产共同持有)之外,另外提供的一些条款。这说明法律也是婚姻的必要保护而非充分保护。

3)为什么婆婆要与儿媳妇签定一些额外条款,而不是夫妻签订婚前协定?因为在东方的传统中,婚姻是一种“超强关系”,它不仅捆绑两个人,还涉及家族内部利益分配。你看这位婆婆,答允给儿子媳妇一套房子,但强调所有权不属媳妇,公婆家的财产,将来也只会根据血缘过继在儿子与孙辈名下,这是典型的东方家族思维。我们看古代,如果丈夫死去,寡妇无子,就必须从族中过继一个侄辈,否则家族没有义务接济寡妇的生活。如果寡妇改嫁,原家庭中的财产也须转移至家族,不能由寡妇带走。从这种家族观念出发,我们才能理解最近热议的“过年逼婚/逼生”,理解为什么很多父母指责小孩“不结婚、不生子”是“不负责任”。权利与义务永远是相附相生的,在中国,不少儿女在买房时需要父母甚至家族的帮助,生了孩子后需要父母帮助抚养,父母自然认为自己拥有干涉子女生活的权利——干涉,不只是结不结,要不要,还包括什么时候结,什么时候要。这种干涉是要求儿女对家族尽义务。同样,养育孩子也不只是夫妻两人的事——这是为什么婆婆表示不干预儿子媳妇的生活,也承认教育权属于父母(法律规定),但仍然要求“希望我们充分讨论,请教专家,尊重科学,以安全为前提,以培养一个正直的人为目的,健康成长”,包括坐月子,也建议媳妇以医生意见为重。这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剥夺了父母的教育决策权,只不过限于时势与法律,婆婆需要树立另外的权威来支持这种剥夺,那就是“医生”和“专家”。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儿媳将来执意为子女选择一条比较另类的道路,如不上幼儿园,甚至不上小学,用虎妈式教育,婆婆一定会祭出“医生意见”或“专家观点”,加以干预。这里不说谁对谁错,这就是一种权力的争夺。“提供几环内的住房”和“教育权的部分剥夺”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的权利和义务。

4)说说我对这封信的价值评估。 我认为这封信非常冒犯对方。因为它使用是一种“恶意预设”,这种做法多见于法律文书与商业契约,因为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必须设想最坏的情况,所以你把房子租出去,会要查看、复印房客的身份证明,你请保姆,会要求她有健康证明,有人甚至会扣保姆的身份证。我们出国签证,一般也要提供户口证明与财产证明,因为这些都是纯粹的商业或法律关系。但是在人际交往,一般奉行的是“善意预设”,因为交往的深入,需要双方释放出善意,去掉戒备心态。所以我们握手,自我介绍,寻找共同的话题,发现有共同认识的人,就很高兴,并小心地不去问女士的年龄,男士的工资,等等——那么婆婆与儿媳的关系,属于法律关系还是社交关系?两者都是。所以必须“善意预设”和“恶意预设”同时运用。按照中国的习惯,善意放在表面,恶意放在心内。这位婆婆直接将恶意预设表面化,说起来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却对儿媳的尊严构成了某种侮辱——你怎么知道她一定要你儿子补偿她家庭?你怎么知道她一定会在你面前说你儿子的不是?你怎么知道她一定贪图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这些边界需要试探,需要厘清,根本不能在一开始以书面形式提出。无论新旧,无论东西,以这种方式欢迎一位家族新成员(还是“这世界上除了我老伴和儿子最亲的人”),都是无礼的,不得体的。如果一位女性还没进家门,已经遭受这许多猜忌与防备,还能坦然受之,不是圣母就是贱人……这也是为什么我判断这封信并非真实,只是一篇虚拟的寄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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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早

杨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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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者,作品《野史记》,正编《话题》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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