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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一位邻居在微博为一个短语争了几句,自觉有点儿意思,发出来给诸君看看。

我与这位邻居,社区活动见过两三面,不熟。在微博上也没有互粉。这次争论,来得有点陡。

先上实录。

 

【原文实录】

戚潇math@杨早 ,看您文章里有一句“自奏得胜鼓”,这句是您编的吧。不通啊…………你是文学博士,我是理论数学肄业,就是觉得奇怪。恩,我的“恶意”还不是很充盈(今天 00:18)

 

杨早:哪篇文章?          (今天 06:19)

 

杨早:查到了。韩方之战的四个关键词。请问咋个不通喃?          (今天 06:24)

 

【插播】

《韩方之战的四个关键词》是我在2012年2月1日在长沙观看韩方之争时有感而发写的一篇博文。邻居挑出的这个短语前后文是“然而方舟子每次都能自奏得胜鼓,是因为对方总归有痛脚。痛脚就在于他攻击的全是成功人士。成功人士成长自述与自我定位,如果不吹点牛,怕也很难在当今中国成功”。

有兴趣看全文者,可以点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a207f0100xs9d.html

 

戚潇math:回复@杨早:鼓怎么能奏呢。我查了辞源等,没看到说鼓可以奏的例子和说法 (今天 09:43)

 

杨早:回复@戚潇math:没有提不等于不可以用。奏者,作也。古语中有奏庸一说,即指击钟。钟可奏而鼓不可奏,焉有是理?我们小学少先队出仪仗队,带队者即高呼奏鼓。另外,马丝瓜,作为见过面的邻居,指正错误没关系,不用扯文学博士那些有的没的[黑线]   (今天 09:53)

 

戚潇math:回复@杨早:钟和鼓毕竟不是一码事。乐悬是可以奏的,鼓真没找到可以奏啊。我这也不是泥古,但是你要有出处依据啊,不能小时候鼓号队用奏,你就说鼓可以奏。鼓号队整体出来的那是现代转义的乐,当然可以奏。我说是你编的吧……也没啥,就是不通      (今天 11:52)

 

杨早:回复@戚潇math:你非要较真,就当成方言表达好吗?你知道温岭的大奏鼓怎样来的?        (今天 12:11)

 

戚潇math:回复@杨早:昨天就看了,没看到大奏鼓相关资料里有任何佐证你说法的地方,也包括你说的起源。我是学科学的,酷爱查资料。其实问题也不大,我就是觉得不通      (今天 12:37)

 

杨早:回复@戚潇math:留给你慢慢研究。我会接着用奏鼓,用着用着,它就通了   (今天 12:40)

 

戚潇math:回复@杨早:霸气………原来文学没啥科可学的   (今天 12:48)

 

杨早:回复@戚潇math:本来就没有人文科学这种东西,只有人文学。要不你不是专业人士呢        (今天 12:49)

 

【自战评点】

1.“鼓”跟“奏”确实比较少连在一起用,一般对鼓,说“敲”、“击”、“擂”比较多。那么,“奏”能不能用?“奏”表示演奏的义项,多释为“作乐”。没有任何一本辞书会说,“奏”不能用于鼓,因为鼓声也是一种乐。只是例句里没有。因此,这是一个使用习惯与语感的问题。我用“自奏得胜鼓”,在不同人看来,不一定合适。

 

2.“不一定合适”不是“一定不合适”。如果你看着不顺眼,想向作者提出,应该如何措辞?我想大概应该是“奏,自先秦以来,未有用之于鼓者,似不妥”。因为文章还有一个作者语言习惯与创新写作的问题,前人没用过,并不等于不能用。只是比较新鲜,你觉得不太合适而已。

 

3.既然是新用法,会不会“不通”?我自己经常当编辑,如果我碰到一个作者使用了一个新词,如何判断那是语言风格,还是用词不当?我的评判标准是:看这种用法有没有造成歧义,或者说,有没有造成作者意图表达信息的损耗?(可以参考我评张立宪那篇《编辑的自信力》,自行搜索)如果没有造成明显的损耗,则可以视为作者的语言风格,能不动就不动——编辑又不是小学语文老师。“自奏得胜鼓”这种写法虽然不常见,但谁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4.我确实很好奇“大奏鼓”这个词是怎么来的。百度百科上说,这种民俗的原名叫“车鼓弄”,那么它改名“大奏鼓”,是何意涵?我查不到,求教于方家。

 

5.马丝瓜先生大约是觉得文学亦必须受科学统治,所以听见我说“用着用着,它就通了”即讽为“霸气”。其实语言的最大原则是约定俗成,我坚持用“奏鼓”,如果万一谬种流传,有人跟着用,很可能慢慢这个词会进入词典成为一种用法。词典是用来解释已有的词义,而不是规定未来的语词用法。这个道理,很难懂吗?

 

6.马丝瓜先生又讥曰“原来文学没啥科可学的”,这句话我反而看不懂了。“科学”原义是“科举之学”,被日本人化用来指Science,指的是“分科的学问”,中国先是译为“格致”,后来才换用“科学”。《现汉》的解释是“(1)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2)合乎科学(精神、方法等)的”,前名后形。因此你可以说“不科学”,但什么叫“没啥科可学”?这算不算“不通”?我还是理解为马先生的语言风格吧。

 

7.马丝瓜先生的意思,就是文学原来是不科学的,所以你这文学博士不算啥。他真说对了,人文学科,即文学、历史、哲学,确实都不反映“客观规律”,里面充满了主观看法,而且多种主观看法还可以并存不朽,真真是“此人之肉,彼人之毒”。因此以前爱用的“人文科学”,就是一种愚蠢自负的命名,用我儿子的话说,没有那样的东西。只有“人文学科”或“人文学”。

 

8.科学是可爱的,科学主义是比较讨厌了。尤其一付真理在握来势汹汹的模样。方舟子就是一个典型的科学主义信徒。马丝瓜先生到底是性爱较真,才选择了我两年前的这篇文章来挑错,还是因为立场观点不同,以此小端为发难之具呢?但愿是前者,我又犯了小人之心。罪过,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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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早

杨早

645篇文章 20天前更新

文化学者,作品《野史记》,正编《话题》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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