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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收听早茶夜读。今天又是周末,我又要来综述一下这周我们共读的巴金小说《灭亡》。
 
《灭亡》是巴金的处女作。本来这小说不复杂,但是被大家这么一读,反而读得挺复杂的,好像里面缠绕着好多各种各样的情绪,包括对革命的,对时代的,对个人的等等。大家的评论有点儿要把这篇小说压垮的感觉。
 
其实我更关心的是巴金后来取得的地位——我不是说“鲁郭茅巴老曹”那个地位,我说的是——新文学作家里面,他是第一个能够跟通俗文学顶级作家,比如说像张恨水,的市场反应可以相提并论。我们不说什么版税稿酬,我们说一个最实在的数据,就是在上海滩的租书摊上,巴金小说跟张恨水的小说,租金是同一个档次的。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不得了的事情。它意味着巴金一定说出了那个时代很主流的情绪,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愿意看他的——我们现在看起来可能没有太高文学价值的——作品。
 
大家说《灭亡》的题目,是因为杜大心最后灭亡了。其实在小说里面,“灭亡”有着多重的含义。当然最后一章叫《灭亡》,就是杜大心的灭亡。但之前其实也已经多次提到“灭亡”这个词的内涵。
 
比如说在杜大心给别人讲述他小时候故事的时候,他有这么一段说:
 
至少在这人掠夺人、人压迫人、人吃人、人骑人、人打人、人杀人的时候,我是不能爱谁的,我也不能叫人们彼此相爱的。凡是曾经把自己底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的人都应该灭亡。我发誓,我拿全个心灵来发誓说,那般人是应该灭亡的。至少应该在他们灭亡之后,人们才能相爱,才配谈起爱来。但现在是不能够的。
 
巴金借杜大心的口说:在别的这些为恶的人没有灭亡之前,我们不能谈爱。
 
在他的工人朋友张为群被杀头之后,杜大心也有这么一段话,他说:
 
他曾经告诉过张为群说,“在最近的将来,伟大的日子就会来的。那时候谁也不再哭了,谁也不再受苦了,每一家都有住宅,每张口都有饱饭,每个人都有衣服,人们安静地过着和平的日子。凡是曾害过人、正害着人、将害到人的那班民贼都要灭亡了。他曾几次清清楚楚地这样向这个人说过,然而现在就在这个人底面前他底一切的话都没有力量了。灭亡!灭亡!灭亡的不是民贼,而是这个人,他底‘大孩子’。张为群就如此灭亡了。事实摆在眼前:张为群就如此灭亡了。头和身体分离开,而且躺在血泊里。谁相信灭亡的人曾经具有一颗恨罪恶、爱正义、为别人求幸福的黄金似的心呢?”
 
这又是一个反差,一个希望为大众求幸福的人,他灭亡了。所以这个时代和社会是淘汰掉那些好人,而让那些本来应该灭亡的人生存下去的,这就是巴金对整个时代的控诉。
 
这也是符合当时的进步青年,或者说有文化的人,他们对那个时代的一种怨怼之情。就是这么一个相对简单的表达,但是因为它足够地锐利,或者说感情足够的深重,就像以前说梁启超一样,“笔端常带感情”。所以巴金的小说从《灭亡》开始,一直到《家》《春》《秋》,风靡了一代的年轻人。
 
另外我想说的一点是,往往我们在讨论一部经典小说的时候,容易太注重它的内涵,好多细节反而会一掠而过,比如说尹老师谈到的“现代文学里经典的庸众观看杀头又被看的场景再次出现”。
 
现代文学中确实很多行刑的场景,但是真正直写杀头,也没那么常见。比如说像鲁迅写过《示众》,王鲁彦写的《柚子》,说“湖南的人头,湖南的柚子啊”,但是直接描写杀头场面的,我印象比较深的,一个是巴金《灭亡》,还有沈从文1935年写的《新与旧》。
 
我们可以来比较一下杀头场面是怎么写的,巴金写得非常的写实。他是这么说的:
 
站在犯人身后右边的刽子手忽然变了颜色,一只脚踏住犯人底跪屈着的腿,右手拿着刀,前面在左边的一个兵士先拿了大砍刀向犯人底脸上猛劈下来,但还没有到脸上的时候,又轻轻地偏了过去。犯人底身子不自觉地向后面一仰。那个持刀以待的刽子手立刻把他底刀用力地砍下去,‘䃰’的一声,把犯人底右边脸皮连着耳朵一起砍了下来,但并没有完全砍掉,头还连接在颈子上。霎时鲜血直流,直喷,刽子手底手上和身上都溅满了血点。刽子手连忙退后一步。扑通一声,犯人底身子便向前伏倒了。他并没有死,反而因这一刀变得更有生气了。他底身子在土地上乱滚。口里发出非人的怪叫。他一面又在啃那布满了灰尘和血迹的土地,被反剪着的双手在拼命挣扎,一双赤足也在乱踢乱打。剩下来的大半边的脸上还留着一对圆睁的怪眼,这已不是先前的不时开闭的小眼睛了,而且这样的一对眼睛是从来不曾生活在活人底脸上的。这对眼睛里含着无穷的痛苦和恐怖。人底眼睛只要和它们接触一次,那个人就会连脊梁上都起了寒栗。在这个广场中滚动的东西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受了致命的伤,痛得快死的怪兽了。
 
沈从文的《新与旧》中,写一个战兵,分别在晚清和民国时候杀人的头——为什么民国的杀头显得特别的触目惊心?就是在于杀头被认为是一种反文明的、反人类的行为,但是在民国时候,为了种种目的实施杀头,正好能够表达出那种“新与旧”的对立与落差。我们先来看晚清是怎么杀人的:
 
到晌午时,城中一连响了三个小猪仔炮,不多久,一队人马就拥来了一个被吓得痴痴呆呆的汉子,面西跪在大坪中央,听候发落。这战兵把鬼头刀藏在手拐子后,走过席棚公案边去向监斩官打了个千,请示旨意,得到许可,走近罪犯身后,稍稍估量,手拐子向犯人后颈窝一擦,发出个木然的钝身,那汉子头便落地了,军民人等齐声喝彩。
 
这里的杀头场面,成为了一个非常热闹的、像过节一样的场面,这是很有意味的。到了民国,杀头就不一样了,变成这样:
 
队伍已出城,一转弯就快到了。老战兵迷迷糊糊赶忙向坪子中央跑去。一会子队伍到了地,匆促而沉默的散开成一大圈,各人皆举起枪来向外作预备放姿势,果然有两个年纪轻轻的人被绑着跪在坪子里,并且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脸色白僵僵的,一瞥之下这两个人脸孔都似乎很熟习,匆遽间想不起这两人如此面善的理由。一个骑马的官员,手持令箭在圈子外土阜下监斩。老战兵还以为是梦,迷迷糊糊走过去向监斩官请示。另外一个兵士,却拖他的手:‘老家伙,一刀一个,赶快赶快!’
 
他便走到人犯身边去,擦擦两下,两颗头颅都落了地,见了喷出的血,他觉得这梦快要完结了,一种习惯的力量使他记起三十年前的老规矩,头也不回,拔脚就跑。
 
清初的金圣叹临刑前曾经说过,“杀头,至痛也……于无意中得之”,杀头确实在现代文明里面,是一个非常令人反感的场面(想想沙特记者被分尸的新闻),写得越平淡,写得越隔膜,反而它动人的力量会更大,我们比较一下沈从文笔下的“杀头”和巴金笔下的“杀头”,可以看出来两者的动人力量是有差别的。
 
不过,“杀头”的重要,在于它提示了现代小说很重要的一个特点,那就是“身体叙事”,这是此前的文学里不曾有过的。这一点,敬请各位留意。
 
这就是今天的早茶夜读综述,我们下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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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早

杨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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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者,作品《野史记》,正编《话题》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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